厦门调整房产落户政策 10月1日起实施

8月19日,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,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。

通知显示,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,且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,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:(一)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且房产用途登记为住宅;(二)申请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所有权份额合计超过50%(不含)。

申请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将户口一并迁入房产所在地址。

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,有效期5年。

此前涉及本市房产落户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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